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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务费汇缴情况的通报

2021-08-03 16:59:14

职财函〔2021〕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确认交通运输部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2〕185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考试考务费的复函》(财税〔2018〕66号),截至6月30日,今年我中心中央财政汇缴专户收到安徽缴纳的2020年度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务费(以下简称考务费)14.39万元,加上2021年1月28日前已足额缴纳考务费的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等22省(区、市),目前全国23个省(区、市)已足额缴纳了考务费(详见附表)。上述考务费我中心均已及时、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请2020年组织了考试但尚未将考务费缴纳至财政部为我中心开设的中央财政汇缴专户(专户信息附后)的北京、内蒙古、上海、浙江、福建、云南、陕西等7省(区)考试机构进一步加强考务费相关政策的学习,积极做好与地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尽快足额缴纳考务费,以便我们及时上缴中央国库。
账户名称: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樱花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5400058022401
各有关单位在缴纳考务费时如遇困难或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水运职业资格处孙鹏同志联系,电话:010-65299026。
感谢各有关单位对我中心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报告。

附件:2021年上半年各省(区、市)缴纳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务费情况一览表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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