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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1076026 · 二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关于假释考验期限的说法,下列( )是正确的?【智考原创,同行勿抄】
2025版P40,【智考】2026版P.41|6)假释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选项A错误,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选项B错误,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选项D错误,假释考验期限与法定最高刑的年限无关,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分别如解析所述。
- A.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剩余刑期的一半
- B. 假释考验期限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 C.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
- D. 假释考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该罪名法定最高刑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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