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预览(无答案·无解析)
大类 小类 章节
关于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智考】2025/2026版P…
题目 #1105519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4章发承包法律制度
关于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智考】2025/2026版P.98|B错误: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P99: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2025版教材P2423. 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规定,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025版教材P243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 A. 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不可以单独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
- B. 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是本工程的代建单位
- C. 分包单位只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
- D. 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
- E.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合理确定牵头单位
本页仅供搜索引擎预览:不展示正确答案、不展示解析。在线答题请使用新站。
去新站答题(需登录/激活)
进入新站题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