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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交付设备后,乙公司立即支付货…
题目 #1105779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5章合同法律制度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交付设备后,乙公司立即支付货款”。合同未明确履行顺序。设备交付当日,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延期付款。甲公司拒绝交付设备,并主张乙公司应先付款。
则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025版P130;【智考】2026版P.131|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 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合同未明确履行顺序,双方应同时履行。乙公司未支付货款,甲公司有权拒绝交付设备,属于同时履行抗辩权。
- A. 甲公司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乙公司应先履行付款义务
- B. 甲公司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乙公司可主张不安抗辩权
- C. 甲公司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甲公司应先交付设备
- D. 甲公司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甲公司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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