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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作的自由时差为1天,总时差为4天。该工作施工期间,因发包人延迟提供工…
题目 #1151972 · 一级造价师 · 工程计价 · 历年真题已归类
某工作的自由时差为1天,总时差为4天。该工作施工期间,因发包人延迟提供工程设备而致施工暂停。以下关于该项工作工期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2009年真题)
23版P261;智考2025版P.257|在工期索赔中特别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 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属于不可原谅的延期; 只有承包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延误,才是可原谅的延期。2)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只有位于关键线路上工作内容的滞后, 才会影响到竣工日期。但有时也应注意, 既要看被延误的工作是否在批准进度计划的关键路线上,又要详细分析这一延误对后续工作的可能影响。因为若对非关键路线工作的影响时间较长,超过了该工作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时间,也会导致进度计划中非关键路线转化为关键路线, 其滞后将影响总工期的拖延。此时,应充分考虑该工作的自 由时间,给予相应的工期顺延, 并要求承包人修改施工进度计划。
- A. 若施工暂停2天,则承包人可获得工期补偿1天
- B. 若施工暂停3天,则承包人可获得工期补偿1天
- C. 若施工暂停4天,则承包人可获得工期补偿3天
- D. 若施工暂停5天,则承包人可获得工期补偿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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