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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带债务履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2025版P.24|部分连带债务人…

题目 #1168589 · 二级造价工程师 · 造价管理 ·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

关于连带债务履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2025版P.24|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E错误: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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