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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真题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效力待定合同的理解正确的是()…
题目 #1182711 · 二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母题班必做题(2026版,带视频解析)
(2009年真题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效力待定合同的理解正确的是()。
2025版P50,【智考】2026版P.51|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可得出C项符合题意。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B错误),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D错误)。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也就是不发生效力,A错误)
- A. 在相对人催告后一个月内,当事人之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合同即可生效
- B. 效力待定合同的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自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一年
- C. 表见代理实质上属于无权代理,却产生有效代理的后果
- D. 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若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则必定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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