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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关于联合体共同承包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4版原始题号:…
题目 #1199321 · 湖南职称 · 建筑法律法规 · 通用法规_湖南中级2024版
(单选题)关于联合体共同承包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4版原始题号:.44|《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A.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B.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体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 C. 联合共同承包适应范围为大型项目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
- D.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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