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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87-2012(2016 年版),城市…
题目 #1204112 · 湖南职称 · 市政法律法规 · 湖南市政法律法规第九章
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87-2012(2016 年版),城市道路应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下列描述中哪一项与本规范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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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快速路应中央分隔、部分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应实现交通连续通行,单向设置不应少于两条车道,并应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快速路两侧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 B. 主干路应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应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入
- C. 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应以集散交通的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
- D. 支路宜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应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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