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预览(无答案·无解析)
大类 小类 章节
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 年版),城市…
题目 #1204132 · 湖南职称 · 市政法律法规 · 湖南市政法律法规第九章
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 年版),城市道路应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下列描述中哪一项与本规范不符( )。
.
- A. 快速路应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应实现交通连续通行,单向设置不应少于三条车道,并应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
- B. 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 C. 主干路应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应以交通功能为主
- D. 支路宜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应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本页仅供搜索引擎预览:不展示正确答案、不展示解析。在线答题请使用新站。
去新站答题(需登录/激活)
进入新站题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