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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道路交…

题目 #1206577 · 湖南职称 · 市政专业知识 · 湖南市政专业知识第二十四章

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快速路、主干路的道路设计年限应为()年。 .|3.5.1 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道路设计年限为:快速路、主干路应为20年;次干路应为15年;支路宜为10年~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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