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试验检测师(含助理) > 公共基础 > 第二章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 第二节 标准化法 > 题目预览
【教材P38】《计量法》《计量法》第26条规定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1)本条是对违反本法第16条和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行为,追究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2)本条规定的行政处罚适用于任何单位和个人。(3)“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是指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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