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试验检测师(含助理) > 公共基础 > 第十四章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验收与养护管理基础知识 > 第二节 公路水运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基础知识 > 题目预览
【教材P34】《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规程》(JTS 125-2—2024)第2.0.2条规定,阶段验收是航运枢纽工程在截流前、水库蓄水前、通航前、首末台机组启动前等关键阶段,由项目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运行管理等单位,对已完工程的验收情况进行核查,对已完工程是否具备投入使用条件、是否影响下一阶段工程施工、是否影响通航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的活动。规程第5.1.1~5.1.4条分别规定了截流前、水库蓄水前、通航前、首末台机组启动前四个阶段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围堰拆除前。《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规程》(JTS 125-2—2024)为水运工程建设强制性行业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现行有效版本,备考应以此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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