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第3章 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 题目预览
某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先后发生了多次暂停施工:①由于监理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暂停施工5天;②由于承包人已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监理人要求进行质量整改,导致暂停施工8天;③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暂停施工10天;④由于达到专用条件规定的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暴雨,导致暂停施工4天。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对上述情况导致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可获得的工期顺延为。 【来自】
暂停施工 ①因承包人原因暂停施工。因下列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A. 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B. 由于承包人原因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 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C. 承包人擅自暂停施工;D. 承包人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②因发包人原因暂停施工。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③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无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 ①属于监理方的过错,②属于施工方的过错,③属于发包方的过错,④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所以能顺延的为①③④,19天。
同章相关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