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第3章 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 题目预览
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4)验收。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2025版P145;【】2026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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