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监理工程师 > 监理基本理论与法规 > 第1章 工程监理的性质及法律地位 > 题目预览
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不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体现了监理的。
在我国,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实施监理,尽管无法成为公正或不偏不倚的第三方,但需要公平地对待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公平性是工程监理企业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特别是当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利益冲突或者矛盾时,工程监理单位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能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例如,在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争议,处理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进行工程款支付结算时,应客观、公平地对待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