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监理工程师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第2章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与合同管理 > 题目预览
根据《标准设计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根据用户需求,增加了设备运行的工况条件,设计人为满足新增的设备运行工况,修改设计方案,并完成了相应设计变更工作。由此导致了设计人费用增加,修改增加的设计费用应由 承担。【2022年真题】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用; (2)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设计停止; (3)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4)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勘察/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勘察/设计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勘察/设计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勘察/设计人损失等。(2025版P 87 ;【】2026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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