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监理工程师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第3章 工程施工招标与合同管理 > 题目预览
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经争议评审组评审但当事人不接受评审意见而提交仲裁的,应在仲裁结束前暂按执行。
【2021年真题】
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14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2025版P 138 ;【】2026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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