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监理工程师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第3章 工程施工招标与合同管理 > 题目预览
某施工合同约定承包工程应于9月20日竣工。8月中旬发现,因承包人的施工管理不严格,导致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修改了进度计划,竣工日期推迟到9月30日。该进度计划得到工程师的确认,则。
承包人施工期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起算,至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 的实际竣工日止。以此期限与合同工期比较,判定是提前竣工还是延误竣工。延误竣工承包人承担拖期赔偿责任, 提前竣工是否应获得奖励需视专用条款中是否有约定。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时,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 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2025版P 99 ;【】2026版P)
同章相关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