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监理工程师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第5章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与合同管理 > 题目预览
合同设备采购时,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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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迟延付款违约金: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 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0. 5%; (2) 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2025版P 150 ;【】2026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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