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监理工程师 > 土木建筑工程案例分析 > 第15章 费用与工期索赔管理 > 题目预览
【案例题12】【背景资料】某开发商拟建一城市综合体项目,预计总投资十五亿元。发包方式采用施工总承包,施工单位承担部分垫资,按月度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5%支付工程款,工程质量为合格,保修金为3%,合同总工期为32个月。竣工结算时,总承包单位提出索赔事项如下:
(1)特大暴雨造成停工7d,开发商要求总承包单位安排20人留守现场照管工地,发生费用5.60万元。
(2)本工程设计采用了某种新材料,总承包单位为此支付给检测单位检验试验费4.60万元,要求开发商承担。
(3)工程主体完工3个月后,总承包单位为配合开发商自行发包的燃气等专业工程施工,脚手架留置比计划延长2个月拆除。为此要求开发商支付2个月脚手架租赁费68.00万元。
(4)总承包单位要求开发商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垫资利息1142.00万元。
【问题】总承包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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