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监理工程师 > 公路工程目标控制 > 第1章 监理工作概述 > 题目预览
在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中,监理单位应负责的工作主要包括。
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2)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3)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4)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的质量抽(检)测报告。 (5)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6)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做出结论,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门规定的格式签署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7)按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办法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2024版教材P18: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规定, 6.0.1 监理机构应按规定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应根据监理工作情况及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是否同意交工验收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6.0.2监理机构应按工程验收办法等规定完成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归集整理工程监理资料、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建设单位。 6.0.3 监理机构应参加交工验收工作,协助建设单位检查施工合同执行情况,并接受对监理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2025版P26;【】2026版P《专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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