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监理工程师 > 公路工程目标控制 > 第2章 工程质量监理 > 题目预览
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下列关于工程分包的说法,正确的有。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并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并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1)勘察、设计单位经项目法人批准,可以将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委托给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但不得转包或者二次分包。(2)监理工作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第三十八条:(1)施工单位可以将 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指定分包、指定采购或者分割工程。(3)项目法人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分包的管理,所有分包合同须经监理审查,并报项目法人备案。(2025版P43;【】2026版《基础篇》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