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造价师 > 工程计价 > 第6章 )竣工决算 > 题目预览
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时需要进行共同费用的分摊,一般情况下,项目建设管理费的分摊基数应为之和。
(三)待摊投资的分摊方法: 根据从属关系,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费用应计入或分摊到拟交付的单项工程资产价值中。从属于全部或部分单项工程的其他费用按各个单项工程造价比例分摊。其中: 用地与工程准备费、工程勘察和建筑设计费等按建筑工程造价比例分摊; 生产工艺流程设计费按生产设备(包括需安装设备和不需安装设备)购置费比例分摊, 项目建设管理费、联合试运转费、工程保险费和建设期利息等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价值总额比例分摊(23版P318;2025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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