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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谈判中工期和维修期的说法,正确的有()。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谈判与…

题目 #128694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关于合同谈判中工期和维修期的说法,正确的有()。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谈判与签约。中标人与招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或者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工期,并考虑工程范围和工程量的变动而产生的影响来商定一个确定的工期。同时,还要明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双方可根据各自的项目准备情况、季节和施工环境因素等条件洽商适当的开工时间。对于具有较多的单项工程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在合同中明确允许分部位或分批提交业主验收(例如成批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允许分栋验收;分多段的公路维修工程应允许分段验收;分多片的大型灌溉工程应允许分片验收等),并从该批验收时起开始计算该部分的维修期,以缩短承包人的责任期限,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利益。双方应通过谈判明确,由于工程变更(业主在工程实施中增减工程或改变设计等)、恶劣的气候影响,以及种种“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预料的工程施工条件的变化”等原因对工期产生不利影响时的解决办法,通常在上述情况下应该给予承包人要求合理延长工期的权利。工程变更一般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的程序,工程的内容,数量,质量要求及标准等作出的变更。因此,只要是工程变更,不管是谁提出来的都是符合同约定的,这个时候如果造成不利,是可以索赔的。合同文本中应当对维修工程的范围、维修责任及维修期的开始和结束时间有明确的规定,承包人应该只承担由于材料和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等不符合合同规定而产生的缺陷。承包人应力争以维修保函来代替业主扣留的保留金。与保留金相比,维修保函对承包人有利,主要是因为可提前取回被扣留的现金,而且保函是有时效的,期满将自动作废。同时,它对业主并无风险,真正发生维修费用,业主可凭保函向银行索回款项。因此,这一做法是比较公平的。维修期满后,承包人应及时从业主处撤回保函。
  • A. 对于具有较多单项工程的建设项目工程,可在合同中明确允许分部位或分“提交业主验收”
  • B. 由于工程变更原因对工期产生不利影响时,应该给予承包人要求合理延长工期的权利
  • C. 承包人只应该承担由于材料和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等不符合合同规定而产生的缺陷
  • D. 承包人不能用维修保函来代替业主扣留的保留金
  • E. 业主和承包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施工环境因素等商定适当的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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