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1章 基本法律知识 > 题目预览
某公司以一栋价植450万元的办公楼作抵押分别向甲银行和乙银行贷款200万元,与甲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在2003年4月12日签订,4月20日办理登记手续;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在2003年4月15日签订,并在当日办理登记手续。后来该公司无力还债,甲银行和乙银行行使抵押权将抵押物拍卖,得款360万元,则。
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这题是不该有争议的,很多人说按比例清偿。但是请仔细看解析或者书,很明确的看出答案的。 该公司和甲乙银行申请了抵押贷款,和甲公司是在4.20办理的登记,与乙是4.15办理的登记。明显的是乙优先于甲受偿。
同章相关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