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2章 建筑市场主体制度 > 题目预览
甲公司委托王某购买水泥,王某在建材市场发现钢材价格非常便宜,仅2000元/吨,就以甲的名义与供货商乙签订了200吨钢材供货合同。随后乙催告甲予以追认,而甲未置可否。一个多月后,钢材价格飙涨到2400元/吨,甲要求乙按照合同约定供货200吨,乙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 实施代 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 催告被代理人自收 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 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 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 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即在相对人与本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 本人受表见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实施的法律行为的约束,享有该行为设定的权 利和履行 该行为约定的义务。本人不能以无权代理为由抗辩。本人在承担表见代 理行为所产生的 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3)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结合本案事实:乙催告甲追认后,甲超过1个月未作表示,已经超出30天的法定追认期限,视为甲拒绝追认,该合同对甲公司自始不发生效力。 三、选项逐一判断 A选项错误:合同对甲不发生效力,乙没有向甲供货的合同义务,拒绝供货不构成违约。 B选项错误:甲未在法定追认期内追认,合同并未对甲生效,甲后续要求供货的行为不产生追认效力,无权要求乙履行合同。 C选项正确:甲明确被视为拒绝追认,王某代签的合同对甲不发生效力,无权代理的后果由王某自行承担。 D选项错误:表见代理要求相对人善意且有合理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本案中王某的授权范围仅为购买水泥,乙没有合理理由相信王某有采购钢材的代理权,不构成表见代理。 最终答案:C
同章相关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