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2章 建筑市场主体制度 > 题目预览
甲公司承揽了一项建筑工程,但建设主管部门在施工现场检查发现,施工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核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关系均在乙公司。该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承担。
本题考察的是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原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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