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5章 合同法律制度 > 题目预览
甲公司与乙公司(建筑企业)于2008年4月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2008年8月30日由甲向乙提供建筑用水泥100t。同年5月初,甲公司所在地发生洪水灾害,甲公司未将灾情之事通知乙公司。同年8月底,乙公司催促交货,甲公司未交。同年9月30日,甲公司发货,同时致函乙公司,表明因受水灾迟延交货事实。乙公司因延期收到水泥而影响工程进度,被发包方扣罚工程款1万元。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达是
此题考核是违约责任的免除。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在题干中,发生不可抗力未能及时通知乙公司,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故选D。(2025版P134;【】2026版P)
同章相关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