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5章 合同法律制度 > 题目预览
6 月 1 日,甲乙双方签订建材买卖合同,总价款为 200 万元,约定由买方支付定金30 万元。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买方于 6 月 10 日交付了 25 万元,卖方予以签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定金约定属于主合同的从属合同,是对于主合同债权的担保,具有从属性。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定金合同以交付为成立要件,如果仅有约定未实际交付的,定金合同不成立。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025版P133;【】2026版P)
同章相关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