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5章 合同法律制度 > 题目预览
甲建设单位与乙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约定设计费为200万元,甲按约定向乙支付了定金50万元。如果乙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设计合同,应该返还给甲。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本题中,设计合同为主合同,标的额为200万元,甲向乙支付的定金50万元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40万),有效定金的标的额为40万元,超出部分无效。 因此,如果乙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设计合同,应该返还给甲双倍定金为80万元,加上超出20%的10万 正确答案为C项90万。(2025版P133;【】2026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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