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5章 合同法律制度 > 题目预览
关于不安抗辩的说法,正确的是。【2025二建真题,一建可用部分】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的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不安抗辩权以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为法定要件,单务合同因缺乏对待给付关系,无法适用该权利。(2025版P130;【】2026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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