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7章 质量法律制度 > 题目预览
某工程项目进行隐蔽验收时,由于钢筋复检结果尚未出来,监理未同意隐蔽。建设单位要求赶工,责令施工单位进行了工程隐蔽。后钢筋复检结果不合格,工程需重新返工。对于损失的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本题考察的是: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原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显然,对于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检查、检验和记录,应当及时作出隐蔽通知。本案中,钢筋复检结果尚未出来,应当还处于自检阶段,不具备隐蔽通知的条件。虽然,施工单位准备报请监理方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但是钢筋复检结果未出来,监理方的隐蔽验收也就未通过。因为建设单位提出赶工要求,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和监理方同意的情况下,浇筑了混凝土,进行了钢筋隐蔽。这就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绕开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所以施工单位是有严重过错的。(2025版P248;【】2026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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