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9章 劳动保障法律制度 > 题目预览
王某自2008年1月至2012年10月一直在某安装工程公司工作,2012年10月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王某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王某离职前月工资8000元,所在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00元,该公司应向王某支付元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计算式如下:(2025版P288;【】2026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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