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10章 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 题目预览
某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应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后2个月内支付工程款。2009年9月1日,该工程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但建设单位迟迟不予支付工程款。若施工单位通过诉讼解决此纠纷,则下列情形中,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原文:《 民法典 》 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 3 年。 2009年9月1日,加2个月是2009年11月1日,诉讼时效是3年,至2012年11月1日,往前推半年是2012年5月1日,也就是说2012年5月1日~2012年11月1日会构成中止(2025版P332;【】2026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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