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10章 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 题目预览
按照合同的约定,2015年1月1日承包商应该向材料供应商支付材料款,由于某种因素没有支付。2016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材料供应商住所地发生了特大台风,导致材料供应商不能行使请求权。2016年12月1日,材料供应商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起诉状,要求承包商支付拖欠的材料款。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时效。《民法典》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本题中发生在2016年7月1日至8月1日,并未发生在后六个月内,所以未能构成中止。从材料供应商起诉的那一天开始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中断。 普通诉讼时效是3年。(2025版P332;【】2026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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