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10章 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 题目预览
某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最终结算款的时间应为2019年4月1日。由于建设单位逾期未予支付,故施工单位于2019年8月1日致函建设单位要求付款,但未得到任何答复。则施工单位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时间为。
普通诉讼时效。《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2021版教材P347页:(二)诉讼时效中断 《民法总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所以本题选D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简记为:天导致中止,人导致中断)(2025版P332;【】2026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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