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经济 > 第13章 .1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 题目预览
根据现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中的暂列金额可用于支付签订合同时。
(1)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2025版P167;【】2026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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