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经济 > 第17章 工程索赔 > 题目预览
(单)某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同总额2100万元,合同工期5个月,预付款210万元,进度款按月支付,质量保证金按工程价款的10%逐月扣留,累计扣留至合同总额的3%停止扣留,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等额扣回,承包人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价款金额如下表,则第5个月发包人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万元 【有视频解析】
质保金总额2100×0.03=63万元,质保金对应的工程款基数:63/10%=630万元,故在第二个月(300+500=800>630)已扣除完质保金,则第五个月应支付进度款为:500-(210/2)=395万元(2025版P306;【】2026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