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经济 > 第17章 工程索赔 > 题目预览
计日工计量时,当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不适宜按分部分项工程计量的项目,这应被视为。
计日工计量 (1)如承包人认为有关项目或工作不适宜按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和工程变更计 量的规定进行计量计价的,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内批复。如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应视为承包人放弃按计日工方式进行计量的需求(C正确);若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批复的,应视为同意承包人按照计日工方式进行计量。 有同学说CD选项是一个意思,这是错误的说法。 ✅ C选项:“承包人放弃按计日工方式计量的需求”的含义是:承包人未按时提出申请,就等于主动放弃了申请按计日工计量的权利,默认同意按分部分项工程的常规规则计量,完全符合条文逻辑。 ❌ D选项:“承包人拒绝同意按分部分项工程计量”的表述和法律后果完全相反:未按时提申请的后果是承包人接受按分部分项工程计量,而非拒绝,因此D是完全错误的选项,和C选项含义没有任何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