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经济 > 第17章 工程索赔 > 题目预览
某招标工程原合同约定2018年1月31日竣工,因承包商采购的材料未能及时到货导致工期延误至2018年3月14日竣工。而在2018年3月1日由于新的法规实施,导致业主额外支付了500万元税金。则关于这500万元的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在工期延长期间出现上述规定的法律法规及政 策性变化的,合同价格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格调减的予以调整。 (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在工期延长期间出现上述规定的法律法规及政 策性变化的,合同价格调减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格调增的应予调整。 (4)因非发承包双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在工期延长期间出现上述规定的法律法 规及政策性变化的,合同价格应按实调整。 (5)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引致合同价格调整的,其合同总价及合同单价内的管 理费及利润不应作调整。 (6)合同履行中如国家财税政策变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新税率实施后的工程计 价及所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按调整后的税率计算税金,并按与原依据合同基准日税率计算 的相应税金的差额调整税金。(2025版P289;【】2026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