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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第17章 工程索赔
题目 #1334046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经济 · 第17章 工程索赔
某项工程发包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³,乙项为3200m³,经协商合同价甲项为180元/m³,乙项为160元/m³。承包合同规定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该项预付款的数额是。
预付款金额为[2300X180+3200X160]X20%=18.52万元。答案选D。(2025版P306;【】2026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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