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 第1章 .4 建筑隔震减震设计构造要求 > 题目预览
下列关于墙身的细部构造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墙身细部构造 (1)勒脚部位外抹水泥砂浆或外贴石材等防水耐久的材料,高度不小于700mm。应与散水、墙身水平防潮层形成闭合的防潮系统。 (2)散水(明沟): ①散水的宽度宜为600~1000mm; 当采用无组织排水时,散水的宽度可按檐口线放出200~300mm。 ②散水的坡度可为3%~5%;当散水采用混凝土时,宜按20~30m间距设置伸缩缝。 ③散水与外墙之间宜设缝,缝宽可为20~30mm, 缝内应填弹性膨胀防水材料。 (3)水平防潮层:在建筑底层内墙脚、外墙勒脚部位设置连续的防潮层隔绝地下水的毛细渗透,避免墙身受潮破坏。水平防潮层的位置:做在墙体内、高于室外地坪、位于室内地层密实材料垫层中部、室内地坪(土0.000)以下60mm处。 (4)墙体与窗框连接处必须用弹性材料嵌缝,以防风、水渗透。(2025版P15;【】2026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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