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 第14章 市政公用工程企业资质与施工组织(2026新增) > 题目预览
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的施工。
2.承包工程范围 (1)特级资质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一级资质可承担除要求特级资质以外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3)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①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m以下的城市桥梁。 ②15万t/d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t/d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t/d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t/d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水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③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m²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④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⑤断面25m²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⑥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⑦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2025版P410;【】2026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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