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独立土方工程,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签订了固定单价合同,招标工程量为3000m
3,承包人标书中土方工程报价为55元m
3。合同约定:当实际工程量超过估计工程量15%时,超过部分工程量单价调整为50元/3。工程结束时实际完成并经监理确认的土方工程为4500m
3,则土方工程总价为()。
合同约定范围内(15%以内)的工程款=3000×(1+15%)×55=3450×55=189750
(元),超过15%之后部分工程量的工程款=(4500-3450)×50=52500(元),则土方工程总价=189750+52500=242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