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 第6章 相关标准 > 题目预览
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4)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①电气火灾。 ②固体表面火灾。 ③液体火灾。 ④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5)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①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②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 ③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④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 ⑤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2025版P285;【】2026版P)
同章相关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