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 第10章 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 题目预览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投标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的说法,错误的是。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澄清和补正投标文件应遵守下述规定 : (1)投标人不得主动提出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算术性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仍有疑问时,可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应予配合。 (5)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025版P289;【】2026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