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二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1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 题目预览
(2009年真题)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抵押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A表述正确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一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因此C选项表述正确,不符合题干要求;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D选项表述正确,不符合题干要求;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B错误,所以是本题答案)。(2026版P12;2027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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