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二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1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 题目预览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担连带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2026版P22;2027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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