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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录认定标准》属于施工企业承揽业务不良行为的。 【2025真题】
1 )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2)以欺 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A不可选) (4)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5)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 质证书的; (6)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 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2)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 段承揽业务的; (2)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3)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1)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 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2)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C不可选) (3)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或未对涉及结构安 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4)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 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 (5)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 保修义务的。 4)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6)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D不可选)(2026版P71;2027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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